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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少女起贪念 被判入狱终悔恨

  发布时间:2012-05-17 17:31:37


  安阳北关区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判决被告人张丽(化名)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

  2011年2月,年仅19岁的张丽在安阳市某小区出租屋内,趁与其同住该房间的王某某熟睡之机,将王某某的一部三星牌手机和李某某放在该房间的一台笔记本盗走。经鉴定,被盗手机和笔记本电脑价格共计为人民币5600余元。案发后被盗物品已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核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张丽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警示:

  当“80后”步入成年人行列之后,“90后”则成了青少年的主流群体,也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多发人群。在已有的可查资料中显示,“90后”违法犯罪时,年龄最小的刚满11岁。这些少年,本应像花儿一样的青春还未盛开就已开始凋零,我们的社会、学校、家庭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应强化家庭教育、充分发挥学校的育人作用,加强法制教育等,加大力度预防青少年犯罪。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北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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