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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在外因生变 法官调解重归好

——宜沟法庭成功调解和好一起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2-05-16 18:47:42


  5月15日,汤阴法院宜沟法庭调解和好一起因第三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双方当事人牵手走出法庭,场面十分温馨。 原告父亲拉着庭长王建新的手,动情地说:“感谢人民法院,感谢王庭长,多亏了你们,要不然我们这个家就散了!”

  2007年原告杨某邂逅被告刘某,两人一见倾心,感情不断升温,经过了一年多的自由恋爱,双方于2009年12月23日登记结婚,2010年10月,女儿杨某出生。女儿的出生给这个家庭带来许多欢乐的同时,也加重了双方的经济负担。于是杨某跟妻子刘某商量,他要出去打工来补贴家用。对丈夫十分信赖的刘某万万没有想到,丈夫这一外出,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痛。原来杨某在外打工期间结识了马某,两人互生情愫,从此,杨某便不常回家,但是每月他还是会给家里寄去生活费。妻子知道此事后,百般劝说,希望杨某能够考虑女儿和这个来之不易的家庭,改过自新,重返家庭。不料,今年4月丈夫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与刘某离婚,婚生女儿随刘某生活。

  宜沟法庭受理该案后,庭长王建新查阅案卷并了解了相关情况后认为,原、被告本是自由恋爱,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双方还生育一女儿,应该还有调解和好的可能,于是和书记员一起制定了调解方案。开庭当天,王庭长首先从被告刘某入手,了解其真实想法。见到王庭上时,没说几句话,刘某已泣不成声,她没有想到丈夫如此绝情,此时的她犹豫不决,放手吧,自己和女儿今后的生活怎么办?坚持吧,又觉得对生活悲观失望。王庭长从被告的心里想法入手,把问题的利害关系一一分析给她听,重新点燃了她对生活的希望。与此同时,积极与原告进行沟通,明确告诉他,他的行为是极其不负责任也是不被法律所支持和保护的。王庭长觉得原告虽然不常回家,但是每月还能按时给被告生活费,证明原告对被告和家庭还是有感情的。抓住这一点,他又开始动之以理,晓之以情地与原告进行谈话,让他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危害性。另外,王庭长还把原告的父亲请到法庭来,共同做原告的工作。看着原告从开始的趾高气扬到深深地低下了头,王庭长趁热打铁,把被告刘某也叫了进来,让双方当事人促膝谈心,把心中的心结慢慢地解开。原告杨某不禁动容,他表示今后一定改过自新,把自己的精力更多地放在经营家庭和照顾妻子女儿上,与从前划清界限,重走幸福路,并当庭撤回了起诉。

  一件小小的案件,反应的却是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真情实感,不闭门抠法条,不死搬生冷的法律,让法律变得温情起来,真心实意地为当事人着想,让司法的春风沐浴每一名当事人,在这初夏的天气里,让他们心中能够感受一丝清凉••••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汤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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