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下午,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刘美云、书记员李慧慧等人来到辖区当事人家中,上门调解一起因安装光伏电站引发的合同纠纷案,切实做到了案结事了。
原告安阳某公司与被告赵某签订合同,约定租赁赵某房顶建设光伏电站。然而,在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中,因房顶打孔问题双方发生纠纷。随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光伏设备及相关配件,被告则主张原告赔偿因施工造成的房顶损失。双方多次沟通协商均未果,形成诉讼。
为全面掌握案情,实质性解决争议,刘美云决定上门办案,通过实地走访和现场勘验,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在案发现场,刘美云登上房顶,仔细勘查了光伏设备的安装现状和房顶损毁情况,耐心听取各方诉求。随后,刘美云从法理、情理多角度开展调解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在法官的主持和见证下,案件中涉及的光伏设备及相关配件当场进行了清点、交接和转运。
连日来,安阳县法院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通过上门办案、就地调解、当场履行等这种“接地气”的工作形式,既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效率,又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