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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上门办案”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5-10-22 09:02:00



    10月20日下午,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刘美云、书记员李慧慧等人深入辖区高庄镇一村委会内,对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进行现场调解,受到了当事人及村民代表的赞誉。

    安阳某公司诉称,其租赁安阳县某村委会商业门面房6000余平方,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然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发现被告提供的房屋面积不足,严重影响经营规划和预期收益,遂将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租金、赔偿损失等。

    刘美云仔细查阅了卷宗,考虑到房屋租赁收益涉及村内数百名群众的利益,刘美云决定上门办理此案。在村委会内,刘美云现场听取了当事人诉求,征求了数名村民代表的意见建议,并采取面对面和背靠背的形式对案件进行调解,引导各方理性表达诉求、依法予以维权。“您说的有理儿,我们考虑一下,再商量商量,法官费心了!”离开时,当事人及村民代表对法官上门办案表达了谢意。

    近年来,安阳县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服务理念,不断创新司法服务形式,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细微处感受到了司法温暖,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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