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安阳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因租赁缝纫机引起的合同纠纷案后,法官上门到林州市东岗镇缝纫机所在地,现场为原、被告办理了物品交接和结案手续,切实做到了案结事了。
原告林州市的付某与被告安阳县的李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涉及缝纫机11台、设备押金4万元及部分成品衣服和布料。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法官刘美云通过面对面的沟通和背靠背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解除合同、被告返还原告部分设备押金、原告返还被告租赁设备和物品的调解协议。
为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6月3日上午,刘美云及法官助理刘林林驱车60余公里来到涉案缝纫机所在地,决定现场对缝纫机、部分成品衣服及布料予以交接。其间,法官与当事人共同对涉案物品进行了清点和确认,帮助装车转运,监督交接全程等。一个多小时后,涉案物品顺利交接并装载完毕,双方均签字并捺手印确认,案件妥善得到解决,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