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峰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未成年人抚养权的婚姻家庭纠纷。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干警不仅为孩子提供了专业的心理疏导,更始终将尊重孩子的意愿放在首位,成功化解孩子内心的矛盾与困惑,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的婚姻走到尽头,离婚后孩子由父亲刘某抚养,母亲徐某依法享有探视权。然而,探视权的执行困难重重,由于孩子强烈抗拒,徐某多年未能实现探视。无奈之下,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文峰区法院受理此案后,执行干警敏锐地察觉到案件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这不仅涉及父母双方的权利义务,更直接关系到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考虑到孩子已年满11岁,具备一定的自主意识,执行干警没有采取简单粗暴的强制措施,而是深入探寻孩子拒绝探视的根源。通过多次与孩子耐心交流,同时与孩子父亲进行多轮沟通,终于查明孩子抗拒的原因:长期与母亲分离、现有家庭氛围的稳定,以及双方家庭之间的矛盾,让孩子对母亲的探视产生了抵触情绪。
为解决这一难题,执行干警将调解重点放在孩子父母身上。一方面,干警与父亲刘某进行严肃谈话,强调其辅助探视的义务,希望他能积极引导孩子正确看待探视;另一方面,干警对母亲徐某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劝她理解孩子的心理状态,将孩子的健康成长放在首位。考虑到孩子的心理问题,执行干警还联系了执前调解员与专业心理咨询师,组成心理辅导团队,为孩子提供全方位的心理疏导服务,帮助孩子化解内心的矛盾与困惑。
尽管多方付出巨大努力,孩子仍然明确表示不愿与母亲见面。执行干警意识到强行执行探视权可能对孩子心理造成更大伤害,决定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最终,母亲徐某在了解孩子的真实想法后,经过深思熟虑,主动放弃了此次探视权的执行。她表示,虽然自己渴望见到孩子,但更希望孩子能健康快乐地成长,愿意等待孩子接纳自己的那一天。
文峰区法院在执行探视权案件时,始终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置于首位,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此,法院也提醒广大父母,在处理离婚探视权问题时,应充分考虑孩子的感受,减少家庭变故对孩子的负面影响,共同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