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下午,安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王海伟、王天娇等人深入辖区高庄镇当事人家中上门立案,在病榻旁为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年逾七旬的魏老太办理了立案和委托手续。
今年2月下旬,被告王某驾车与在路上步行的原告魏老太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魏老太脚部多处骨折。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被告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因赔偿数额协商未果,魏老太在受伤仍然活动不便的情况下,遂打电话向法院申请立案,要求被告王某、保险公司等赔偿损失。
安阳县法院立案庭接到电话后,干警认真听取了魏老太及其家人的陈述,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为切实方便魏老太参与诉讼,干警决定上门办理。7月8日下午,干警王海伟、王天娇等人来到辖区高庄镇魏老太家中,详细询问了其伤情和生活状况,并叮嘱其安心生活。审核完相关诉讼材料后,现场为其办理了立案和委托手续。“没想到在病床边把案子帮我立上了,总算安心了,真中!”在告知魏老太及家人诉讼过程中相关注意事项后,魏老太向上门立案的干警表达了谢意。
为切实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安阳县法院在提供现场立案、邮寄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的同时,还视案件情况推出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司法服务,实现了立案诉讼服务无死角,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