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5月23日,安阳市中级法院、安阳市检察院、内黄监狱在内黄监狱召开了联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全文,总结分析了本市上半年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总体情况,结合本地实际,法检监三方就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好新规分别提出意见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财产性判项的执行情况是判断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的重要因素,深入探讨罪犯财产性判项未履行完毕的,如何审查判断其履行能力,并达成共识。
此次联席会议,对于进一步增强法院和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协调配合,共同落实处理好减刑假释案件与财产性判项的关系,提升我市减刑假释案件工作质效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