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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区法院:发出首份“执行建议函”

发布时间:2024-04-11 10:26:53



    近日,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份执行建议函,旨在进一步强化审判和执行的合力作用,深化执源治理,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可执行性,为当事人在后续执行程序中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便利。

    苏某在河南某建设公司承包的工程项目中从事钢筋工作,工作过程中却不幸受伤。为维护自身权益,苏某申请劳动仲裁,经裁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初步达成意见,由公司一次性支付苏某12万元。为确保调解协议履行到位,审理部门向执行局发出《执行咨询函》。

    执行局收到《执行咨询函》后,组织执行法官对案件进行了审查研究,在了解到实际承包工程的是案外人牛某后,执行局对审理部门提出执行建议,建议将牛某纳入调解范围,减少三方当事人的后续纷争。审理部门收到《执行建议》后,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及牛某对赔偿款问题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案结事了。

    “执行建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提升裁判文书的确定性和可执行性。下一步,文峰区法院将持续深化执源治理工作,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新机制,通过进一步完善立、审、执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形成法院内部合力,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执前,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推动文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协同发展、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余 嵩    

文章出处:文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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