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午,安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将被执行人韩某名下一处1000余平方米的营业房即现处于倒闭状态的“KTV”予以腾清,并成功交付申请人。
申请人安阳某银行与被执行人韩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400万余元及利息。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韩某抵押在申请人名下的一处1178.75平方米的营业房进行了查封。因被执行人将该营业房租赁他人经营“KTV”,现处于倒闭状态,执行干警遂多路出击、多方沟通、多次协调,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及案外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均表示配合法院执行。
在执行现场,干警再次对当事人进行了明理释法,对“KTV”内部现状进行了勘验,就相关物品让当事人之间进行了对接,就当事人提出的细节问题一一进行了答疑和落实。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该处房产关门上锁,并将钥匙交付到了申请人安阳某银行手中。整个执行过程进行了录像,督察室人员进行了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