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内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郭卫锋的力促下,一起涉案金额高达千万的企业欠工程款纠纷案件得以成功化解,既维护了债权人的权益,又维护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助力民生工程平稳健康发展。
被告某建设集团公司承建某棚户区改造安置工程,原告程某与被告签订合作协议,承建部分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原告对于协议约定的部分工程予以施工,同时也对约定外的部分工程予以施工。因双方对施工的具体工程量产生争议,被告迟迟未给付原告工程款,原告将被告诉至内黄县法院,要求被告立即给付千万余元的工程款。
郭卫锋接到案件后,深入进行走访了解案情,考虑到被告公司承建的工程涉及棚户区改造安置等民生事宜,当即与双方沟通,说明民生工程实际情况等重要性,讲解《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分析法律风险和鉴定等诉讼成本。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原、被告双方认真进行了核算,及时明确部分工程量、工程款数额,原告表示会分期支付工程款,双方商定对下余部分工程量及价款另行协商结算,至此,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内黄县法院将继续聚力涉企纠纷化解,通过提供精准的司法服务,打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