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青少年维权岗”职责,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努力构建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推动青少年维权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青少年维权岗”作出如下承诺:
一、办理涉青少年刑事案件,要切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落实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殊制度和要求。坚持双向保护,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权益的同时,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
二、依法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涉及未成年人子女抚养问题的,尊重已满八周岁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依法处理。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官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活动,将线上授课与线下宣传相结合,邀请学生走进法院参与模拟法庭,亲身感受法律权威;录制普法微视频,利用碎片时间无死角、全方位进行普法宣传,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明事理、知敬畏。
四、依法制发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家庭教育指导令,在诉前调解、案件审理、判后回访等各个环节,通过法庭教育、释法说理、现场辅导、心理干预等多种形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五、依法保护青少年的名誉、隐私和个人信息,尊重其人格尊严,不得公开、传播能够单独识别或者可能识别青少年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
六、应当加强与团委、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机构的联系,积极促进和完善合作机制,形成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的衔接一致。
“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负责人:张歆梅
“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联系人:朱继科
“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维权热线:0372-3163423
“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监督热线:0372-3163021
邮箱:ayzyshaonianting@163.com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东段592号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