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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法院:恩威并用执行 当庭和解履行

发布时间:2023-08-03 18:11:16


    7月24日,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一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拘传到院后,经释法明理,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全部履行。

    2021年5月,郭某向广州市某金融有限公司借款7000余元并签订合同,但郭某未约定期限还款,原告广州市某金融有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遂诉至龙安区法院。龙安区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定郭某偿还广州市某金融有限公司7000余元。由于被告郭某未在法定履行期间履行,广州市某金融有限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其网络查控反馈回来的财产予以冻结。在与被执行人郭某联系的过程中,郭某表示自己可以凑钱将本金偿还完毕,但利息不再予以偿还。执行干警对其当即进行批评教育,郭某却变本加厉,表示如若申请人不接受,那我连本带息一分钱也不会偿还。就在郭某拒绝执行,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之时,执行干警在根据线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郭某并将其拘传到院。

    在龙安区法院,执行干警对其讲法释理,讲清利害之后,被执行人郭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与广州市某金融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联系。在法院主持下经进一步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郭某当场将全部执行款悉数交付,案件全部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余 嵩    

文章出处:龙安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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