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在司法工作中的运用,有效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激化,帮助矛盾纠纷更快更稳妥地得到处理,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陆某和王某在女儿不到一岁时就离婚了,至今已经14年。近日双方因子女探视问题来到法院请求裁判,但是双方情绪十分激动,见面就吵,无法沟通。针对两人的情况,调解员江文革联合驻院心理咨询师王荷莲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
王荷莲对两人进行了多次的电话访谈和面对面心理晤谈,指导双方宣泄情绪、觉察情绪和管理情绪,并通过倾听、共情和提问等方式厘清事实,引导两人正确认识父母的责任与义务,以及父母关系融洽和陪伴支持对孩子身心健康的重要性。王荷莲劝解双方,父母的身份并没有随着婚姻的解体而结束,在履行好自身父母责任的同时,也要维护对方在孩子心目中的好爸爸好妈妈的形象,积极配合另一方探视子女,共同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在心理咨询师的疏导下,两人认识到了自身的不妥之处,并承诺今后会用更恰当的方式相处,更合适的方式对待孩子,让孩子享受到家庭的关心和爱。
唯有心安,才有民安。近年来,文峰区法院不断延伸司法服务,将心理服务引入司法案件办理,由专业心理咨询师对部分案件当事人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帮助当事人矫正认知,促进情绪稳定、行为恰当、关系融洽,助力矛盾纠纷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