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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法院实行网上立案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21-06-15 10:19:14


    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网上立案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进一步提升立案工作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完善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加快推动跨层级、跨区域协作立案、自助立案等便民立案机制,实现诉讼服务“网上能办、就近能办、全市通办、异地可办”,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诉累,开创全市法院立案工作的新局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出台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网上立案的若干规定(试行)》,将网上立案若干规定要求如下:

    1.全市案件网上立案。当事人通过河南省诉讼服务网、河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网上立案平台的在线功能模块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专司网上立案人员通过“河南法院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查阅起诉材料,完成案件受理工作。实行网上立案的案件类型为一审民商事、知识产权、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国家赔偿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民商事再审案件及安阳互联网法院上诉案件,可探索实行其他特殊类型案件的网上立案。

    2.立案容缺受理。对原告或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案件、小额诉讼案件及系列案,允许网上立案申请人在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时,只上传起诉状(申请书)、当事人的主体材料、诉请的主要依据以及能确定管辖法院的材料,申请人可以不再另行提交纸质诉状,对与案件事实争议等有关的其他材料当事人可自愿选择是否在本次网上立案时扫描上传。

    3.跨层级、跨区域协作立案。凡依法属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阳各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就近选择向上述任一法院立案庭提交立案申请。各法院应协助申请人在河南省诉讼服务网、河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系统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立案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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