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豫05破申2号
本院于2023年6月19日裁定受理林州市光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拟通过公开竞选加摇号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现将竞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报名参加竞选的中介机构与债务人企业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管理人忠实履行职务、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相关部门调查的或存在其他不适合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竞选。
二、鉴于本案债权债务关系简单、资产较少,尽可能减少跨区域人员流动,参加本次竞选中介机构限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3月1日公布的《河南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安阳地区管理人机构。
三、有意参加竞选的中介机构,应在2023年6月25日之前向本院报送相关材料,包括参加破产管理人竞选申请书、近三年办理破产案件情况、不存在利害关系及违法行为承诺书、获选后的工作思路、管理人报酬初步报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加盖单位印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ayzypct@163.com,联系人路艺婷0372-3163129。
四、本院经过书面评选后将择优选择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摇号确定破产管理人机构。参加竞选的机构在接到本院电话或短信通知后,应委派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到达本院参加公开摇号,未按时参加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管理人竞选。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