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基层动态

汤阴县法院:“跑路”的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07-19 16:44:06


    暑假开始了,不少家长开启了为孩子疯狂选择兴趣班的模式。你是否遭遇过一些培训机构突然停业闭店,甚至出现卷款“跑路”的恶劣行径?那已交的培训费该怎么退?合法权益又该如何保障?请看汤阴法院城关法庭审理的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为了丰富孩子的暑期生活,李某等人不约而同的为孩子选择了一家培训机构,让孩子学习舞蹈。哪成想培训费交齐了,孩子上了没几节课,就被告知培训班倒闭了。在多方寻找、退费无门的情况下,李某等人将培训机构及经营者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培训费用。 

审理经过 

    经法院审理查明,该培训机构在李某等人交纳培训费时就已经转让,虽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但实际经营者已发生改变。李某等人起诉时向本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实际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诉求是尽快退款,为了妥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想尽办法与该培训机构负责人取得联系,从法律、情理出发,向其说明法律规定,分析利害关系,最终经过反复沟通,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培训机构将分期归还未上课时培训费用。至此,涉及十多个孩子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暑假期间,家长朋友应擦亮眼睛、做足功课选择正规的培训机构,并详细了解课程内容、培训机构资质、收费标准、退费规则等事宜,防范“退费难”“卷款跑路”等校外培训风险;同时也应注意保存相应凭证,避免在维权过程中出现举证不能等情况。 培训机构应以诚为始,立信为本,在经营过程中恪守契约精神,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共同为培训行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发挥正面积极向上的社会作用。

责任编辑:余嵩    

文章出处:汤阴县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455000   咨询电话:0372-3163078  
您是第 4777229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