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图片新闻

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暨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举办民法典物权编审判实务问题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3-03-30 22:22:36




    近日,受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暨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邀请,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申惠文现场作了民法典物权编审判实务问题专题讲座,旨在促进干警正确理解和适用民法典,提高干警审判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推动两级法院民事审判质效持续提升。

    申惠文以九民会议纪要对民商事审判作出的要求为授课起点,讲到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意情理法的交融平衡。围绕物权变动问题、集体土地问题、担保问题等三个课题,申惠文用精准的法条、生动的案例展开授课,讲解引人入胜、论述鞭辟入里,学员们都听得聚精会神。对于物权变动问题,申惠文从规范、价值、社会三个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就“不得抵押”财产抵押的效力问题、借名买房问题、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问题等审判实务中常见问题进行了细致剖析,基于物权变动公示标准、事实标准、意思标准的冲突,申惠文认为应探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注重保护善意第三人合法权益,并提出了物权变动应坚持“真、善、美”的价值追求等观点。对于集体土地问题,申惠文着重论述了农户作为集体土地用益物权主体、集体成员资格的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农村房屋的转让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强调处理集体土地问题,应注重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司法保障。对于担保问题,申惠文重点分析了担保合同的成立、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三个方面问题,并对个人或公司交付房产证是否构成担保、担保人过错比例承担等实务中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课后,申惠文针对学员们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讲座结束后,学员们纷纷表示,申惠文教授的授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法条与案例相融合,听后对于民法典物权编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的准确适用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会,今后将更加注重深学细研,不断提升民事案件审判质效。

责任编辑:余 嵩    



关闭窗口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455000   咨询电话:0372-3163078  
您是第 4775155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