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主动融入“自治、法治、德治”乡村新格局,助力乡村振兴,10月26日上午,龙安区人民法院龙泉法庭前往马家乡进行普法宣传,本次普法主要以“乡规民约”为抓手,依法保障其约束力,从司法的角度助力乡村振兴。
法庭干警向群众介绍了村规民约的重要意义,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凝聚着村民的共同价值观,在推进移风易俗、建设精神文明、引领乡村善治中具有重要作用。乡规民约要符合内容合法、程序合法、符合民意、审议表决、备案公布等要点,一部好的村规民约,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农村基层管理方式,促使全体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规范村级管理和村民行为,调动村民遵规守约的主动性。实施好村规民约,可以有效降低基层治理成本,提高基层治理效率,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今后,龙泉法庭将继续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功能,以司法服务乡村,积极保障村规民约约束力,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