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筱丽到内黄县亳城镇陈流村开展调研工作。
在“无诉乡村”创建工作座谈会上,亳城镇人大主席、安阳中院派驻陈流村第一书记及村支部书记、村民代表等进行了交流发言。内黄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珂汇报了内黄县法院开展诉源治理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张筱丽对村两委班子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村域基层社会法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陈流村近几年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赞誉。张筱丽指出,开展“无诉乡村”创建工作是新形势下传承创新“枫桥经验”,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的新工作模式,村级党组织要紧跟形势,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文明乡风,建设美丽乡村的高度充分认识“无诉乡村”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在创建“无诉乡村”活动中发挥坚强组织保障作用。
张筱丽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无诉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创建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村委会自治功能和人民调解作用,引导村民完善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实现“小纠纷不出组、大矛盾不出村”的工作目标,为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无诉乡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把党的基层组织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主心骨”,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基层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以良好党风带动良好民风村风,构建民风淳朴、诚实守信的和谐乡村,降低村里的案件成诉率,真正实现“无诉”,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要着力提升化解社会矛盾能力,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能动作用和专业解纷优势,有效发挥乡村干部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基础作用,着力加强矛盾纠纷调解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规范化,提高大调解工作效率。要确保“无诉乡村”示范点纠纷化解机制规范运行,完成平台入驻,明确调解范围,加强诉调对接。要加大“无诉乡村”示范点指导工作力度。加强普法宣传,在广大群众中倡导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理念;加强培训指导,负责对接的法官要与村两委干部和人民调解员建立微信群进行日常沟通联络;加强考核监督,激发基层调解力量的工作热情,真正实现“无诉乡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序、稳定、和谐的良好环境。
随后,安阳中院与内黄县法院干警在陈流村开展“送法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为村民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法律知识,并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解决村民碰到的疑难问题,进一步增强了村民的法律观念,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