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已到,带好装备,准备收网!”没等罪犯反应过来就已经将其控制——这是6月23日上午8时20分内黄县法院刑事审判庭与司法警察大队共同组织的一场抓捕行动。
罪犯张某某因妨害公务罪于2020年被内黄县法院判处缓刑,随后被移交安阳市某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矫正,但张某某仍心存侥幸,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在重点管理期间多次不按规定进行生物验证、电话报告、位置提交等矫正措施,且态度恶劣,嚣张跋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相关程序,内黄县法院依法撤销罪犯张某某缓刑,对其收监执行原判处有期徒刑的执行部分。
根据该罪犯所在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反映,张某某脾气暴躁,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且身材健壮,将给本次抓捕行动带来一定的风险。经过周密部署,内黄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与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密切联系,获悉罪犯张某某将于6月23日到矫正机构进行正常矫正,遂决定展开抓捕行动。行动前夕,内黄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伟平组织抓捕人员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多种预案,确保一举抓获。
6月23日,为防止发生罪犯逃窜事件,抓捕人员将警车停放在远离矫正机构且隐秘处,司法警察埋伏于矫正机构二楼房间中,再三确认张某某长相。8时18分,当张某出现时,埋伏的抓捕人员全体出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张某某制服,至此,对罪犯张某某的抓捕行动顺利完成。在完成体检程序后,张某某被依法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