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申请执行人将一面印着“秉公执法 尽心尽力”的锦旗送到了汤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执行干警江建新表示感谢,感谢法院为其追回货款73万元。
2022年1月,刘某与赵某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可赵某收到货物后未按合同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并以各种理由搪塞或不予以回复等方式拒绝支付货款。由于欠款金额较大,加之受疫情影响,刘某公司的经营陷入困境。无奈之下,刘某向汤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赵某支付原告刘某73万元货款。判决生效后,被告赵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赵某仍未履行。随后,执行干警通过查控系统发现赵某银行卡内有存款,遂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依法冻结了其存款65万元。赵某看到银行存款被冻结后,反而跑到执行局质问,想“讨要一个说法”。执行干警正愁找不到他本人,见此情形,顺势为他开设了一个普法“微课堂”。经过40多分钟的释法明理、劝说教育,赵某意识到逃避执行将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于是,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当天下午就将剩余货款一次性交齐。
申请执行人刘某感激不已,第二天代表公司将锦旗送到了法院执行局,并再三表示,“法院秉公执法,高效办案,挽救了我们企业。
近年来,汤阴县法院持续围绕经济发展大局,立足审判职能,快立、快审、快执,及时有效维护涉诉企业合法权益。同时,紧盯营商环境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不断提升“暖企”“惠企”“助企”服务质量,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