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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法院:执行有方法 办案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2-03-31 11:00:47


    为进一步提升民间借贷案件的执行成效,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开展民间借贷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3月29日,内黄县法院执行局办案法官王一平执结一起3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张某某以进货为由向出借人借款三十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期间张某某陆续偿还几次本金及利息共计五千余元,剩余29万余元经数次催缴仍迟迟不予给付。经判决,2021年11月1日,出借人向内黄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到案件后执行法官王一平迅速启动调查程序,经线上线下查控发现张某某有偿还的能力。经王一平法官多次与其沟通,并对其明理释法后,张某某表示自己并不是主贷人,只是担保人,并不想履行偿还义务,为促进案件早日执结,办案法官多次对其进行谈话、敦促其履行,并告知其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后,张某某思量利弊,并主动将本金及利息共计36万余元案件款交于内黄县人民法院,该案件得以执结。

    在专项行动中,内黄县人民法院坚持多措并举、因案施策,进一步增强执行威慑力,倒逼义务人自动履行,加快执行进度,确保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内黄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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