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执行案件的财产处置进度,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近日,汤阴县人民法院开展了强制腾房集中专项执行行动,对一批拒不交付搬迁的涉案房产进行强制腾空。
为保障强制执行活动顺利进行,汤阴县法院执行局在腾房前做足了准备工作,研究制定了详细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20名干警、5辆警车,对涉案房屋进行依法强制腾退。
刘某与方某的一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法院依法判决方某支付刘某28万余元工程款。判决生效后方某拒不支付,法院依法将方某名下的一处房产进行司法拍卖,但由于方某常年在外地工作,导致拍卖成交后却无法按正常程序交付,汤阴法院遂决定通过强制腾房,将房屋交至权利人手中。
赵某与王某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王某交房于赵某。判决生效后,王某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行动当日,执行法官按照既定方案,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并将更换的房屋钥匙交于申请人手中,赵某拿到钥匙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买受人刘某某以最高价竞得汤阴县某小区房屋。拍卖成交后,汤阴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限期腾退拍卖房屋的公告,但被执行人王某迟迟未能搬离。为切实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行动当日,执行干警带领技术人员进行了强制开锁,依法进行强制腾退。
整个腾房过程中,执行干警行动迅速、配合默契、程序规范、文明执行。集中执行行动当天,成功腾房3处,达成和解协议1件,有力彰显了司法权威,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服务“六稳”“六保”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