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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法院:滑县法院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27 16:51:46


    近日,滑县法院在审理一起工伤认定案件过程中,立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通过滑县行政争议化解平台(滑县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积极主动、耐心公正组织当事人进行协调和解,最终原告自动撤诉,争议从源头上得到化解。

    2021年1月12日,某沙发厂(原告)工人韩某(第三人)在车间工作时,不慎被机器切伤左手,后向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告)申请工伤认定。

    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7月8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原告所受伤害属于工伤。某沙发厂不服该认定工伤决定,以其与韩某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为由,向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认定工伤决定。

    滑县法院受理该案后,行政庭法官经过审阅卷宗和询问当事人,认为该案虽然事实清楚,法院依法判决没有问题,但考虑到当事人特别是原告意见较大,一判了之不能从实质上化解争议,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更有利于争议实质性化解,且通过说服解释工作,案件完全有协调和解可能。基于此,滑县法院决定将该案提交滑县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进行调处。

    调处中心接到案件后,立即指派两位资深调解员与滑县法院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调解人员及滑县法院行政庭法官一道,对案件进行调解,通过各位调解人员摆清事实,解释法律,讲明道理,理清利害关系,分析案件走向和后果,某沙发厂最终自愿撤回起诉,并积极与韩某就相关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处理,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解决行政争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主要立法目的之一。近年来,滑县法院在行政审判中充分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推动滑县创建了全市首个县级行政争议化解平台,并设立了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积极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实质性化解工作。

    2021年以来,滑县法院在已审结的29件行政案件中,共协调撤诉行政案件7件,占已结行政诉讼案件的24%。通过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明显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切实提高了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时,滑县行政争议化解平台的规范建设和高效运行,认真坚持和贯彻“先和解调解,再行政复议,最后行政诉讼”的程序原则,使得许多行政争议在调解或复议阶段即得到化解,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明显减少,2021年以来滑县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0件,比去年同期的74件下降了45.9%。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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