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思想,进一步推动河南、河北两地法院司法护航漳河流域绿色发展。11月24日上午,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与河北省邯郸市磁县人民法院就《关于建立漳河流域环境资源类案件审执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行会签并开展联合巡查。会签仪式在磁县人民法院举行。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韶方,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尚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赵万举, 磁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晓峰,磁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保雷及相关人员参加。
赵万举代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韶方、高尚用一行表示欢迎,并表示,漳河流域环境资源类案件审执协作机制实施意见的签署,是两地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保护审执职能,推动生态环境资源案件跨省、市、县的交流协作,是创新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体制的新探索、新举措。通过深入的交流与合作,两地法院一定能收获非常有价值的工作成果,一定能提升漳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审判的协同性,一定能形成协同共治的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为漳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王韶方对此次会签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安阳法院将以协作机制的会签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以守护漳河流域生态安全为己任,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全面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协作,着力破解漳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工作难题,全力推进司法资源互助、裁判标准统一、工作信息共享、执法司法联动,努力形成协同共治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大格局,倾力打造跨省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高水平样板。相关人员就《实施意见》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围绕如何有效落实发表了各自的看法与观点。签约仪式后,与会人员一同参观了磁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此次会签,标志着两地法院开启了共同守护漳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的跨域合作新篇章。下一步,两地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利用跨区域协作机制,形成协同共治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大格局,倾力打造跨省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高水平样板,共同守护冀南豫北绿水青山生态环境。(刘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