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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小病”不碍执行事

发布时间:2021-10-28 10:10:36







    “您带病去执行,俺这个外地人都有点不好意思了,真是太辛苦了!”

    “没啥,这点儿小病不碍事,输点液吃两天药就好了。这是结案手续,请核对一下签下字。”

    10月27日下午,家住鹤壁市山城区的申请人姚女士来到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办理完结案手续后,将一面印有“带病执行为人民、办案神速暖民心”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了执行干警李太善、霍永恒手中,在表示感谢的同时,还竖起大拇指为执行干警点赞。

    原告姚女士与被告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年6月21日,安阳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王某给付原告姚女士借款102435元。一审宣判后,被告王某上诉至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同年8月27日,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未如期履行。9月下旬,原告姚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干警李太善及时通过电话与申请人姚女士取得联系,就案件相关细节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告知其身在外地不要来回跑,一定尽全力尽快执行。同时向被告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等法律文书。期间,干警多次上门执行,均未果。10月26日,执行干警李太善因感冒正在输液,当得知被执行人王某的行踪线索后,积极协调,果断出击,并成功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法院,干警向其明理释法,讲解拒不执行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同时开始制作拘留决定书。被执行人李某迫于执行威慑力“服软求和”,与申请人姚女士达成了一次性履行10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这执行力度大、速度快,俺这心里是又感动、又感谢,这锦旗和感谢信可一定得收下呀!”10月27日下午,申请人姚女士办理完相关结案手续后,情不自禁地发出了肺腑之言。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安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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