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校生李军上学期间频繁向同学范涛借款四万元,用途我们不得而知。李军的父母非但声称不清楚自己儿子借款的事,还想耍赖不还钱,最终却在拘留所门前与范涛恳求和解。
范涛与李军系安阳某学院的同学,自2019年7月份起,李军就以各种理由陆续向范涛借款。范涛出于同学情谊,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及现金形式出借给李军。同年12月底,李军给范涛出具四万元借条,借条载明了利息及借期。借款到期后,李军未偿还本息。无奈之余,范涛于同年除夕还去李军家要过账,也无功而返。几次催要无果后,范涛将李军及其父母诉至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法院。
因借款发生时李军不满18周岁,其短时间内借款数额较大,与其年龄、智力、社会经验等因素不相适应,也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借款时李军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故李军借款时属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监护人并未对该借款予以追认,故李军与范涛之间的借贷行为无效。法院审理后判决李军父母作为其法定监护人与李军三人一起返还范涛四万元。三人逾期未履行,范涛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及时向李军及其父母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收到传票的李军父亲来到了龙安法院,接受询问时承诺一周后就把三人的报告财产令送过来,一周过去了,6月23日上午,当执行干警到其家中时发现,与报告财产令一起消失的,还有李军父子俩,只有李军母亲在家,执行干警遂将李军母亲拘传到法院。面对执行干警的问询,李军母亲充耳不闻,只是一味地哭诉自己没钱还,直到做完所有的检查项目,晚上八点多来到拘留所门前时,李军母亲害怕被拘留,急忙向范涛恳求和解,并答应当天就能先还一万元,双方达成了一致和解协议。
透过这个案例,龙安区法院的法官们想提醒学生及家长,不管毕业在即还是在校期间,都要谨防包裹了招聘、投资、网络购物等一切形式为“华丽外衣”的诈骗,以免自身及财产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法院将与辖区学校紧密结合,通过法制进校园继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推动队伍教育整顿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共同构筑校园安全防火墙。(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