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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法院:高效执行暖人心 企业致谢送锦旗

发布时间:2021-06-22 09:15:30



    “谢法官,太感谢您了!”

    “这是我们的本职工作,不必言谢。”

    一面锦旗,一段对话。6月21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河南某某电力设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某将一面绣有“执法为公 服务为民”的锦旗送到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谢晓越的手中,深切表达了对法院的感激之情。

    2020年11月12日,原告河南某某电力设备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被告焦作某某电气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签订后,原告甲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履行了全部交货义务,但被告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货款,故原告诉至法院。

    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义务。2021年5月11日,经协调无果,甲公司向内黄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利害关系。经过谢晓越耐心细致的做被执行人法人的思想工作和不遗余力的进行法律知识普及,被执行人乙公司主动向内黄县法院缴纳执行款41万余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群众对法院、法官及执行团队工作的认可。言语朴实,却体现了当事人对法院高效执行的高度赞扬。内黄县法院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以群众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内黄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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