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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法治宣传进单位 普法宣传“零”距离

发布时间:2021-04-29 15:32:1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扎实推进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我院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安排, 2021年4月28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前往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0余名工作人员参与了现场活动。

    活动中,安阳中院民一庭向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买卖合同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普法宣传页,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特点,将民法典中涉及买卖合同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中的普遍性问题向职工们进行了宣讲普及,现场还进行了法律咨询活动,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工法律咨询的积极性很高,提出的问题不仅涉及职权有关的法律问题,还包括房产税务问题,还有职工身边的物业服务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等问题,民一庭法官均对现场职工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一一详细解答,职工们在咨询后均表示效果很好,不仅咨询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也学到了一些知识,表示这样的活动应该多组织,让更多的人从中受益。

    通过本次普法活动,进一步筑牢了单位职工依法行政的理念,提升了职工防范风险的能力,增强了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取得了参与单位领导及职工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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