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不分大小事,事事关乎民生。2021年3月9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彻底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矛盾,当事人还为刘永刚法官送来了“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锦旗一面。
2018年8月12日,原告梁某本与被告张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原告提供饲料、鸡苗、兽药。被告是肉鸡养殖户负责养殖,双方约定每栏鸡出栏后,根据肉鸡价格等进行结算。后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滑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均不服上诉。
二审审理期间,为尽快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刘永刚对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逐字逐句详细查看一审卷宗材料。有针对性的向当事人了解案件矛盾点,在详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当事人分析案件情况。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从情、理、法多角度引导当事人理性思考。经过多次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对欠款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同时双方还将本案之外的债权债务一并达成和解,切实化解了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