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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区法院:“梨花带雨”诉悔意 心存侥幸食其果

发布时间:2021-01-20 09:58:17


    1月14日,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和严厉批评下,被执行人黄某终于认识到自己不当行为的错误,在执行局哭的“梨花带雨”。

    原来,申请人程某和被执行人黄某本是朋友,2018年初黄某从原单位辞职后,向程某借款10万元去外地做生意,但过了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后,程某多次向黄某索要却迟迟未果,无奈之下程某将黄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黄某仍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向被执行人黄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后,殷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联系黄某,又根据申请人程某提供的地址对黄某进行查找,但均未能将黄某传唤至法院。经过执行干警的线下查控,发现黄某已经将其名下原有的房产进行转卖,但房租转卖款却并未用来偿还申请人程某,该行为已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但怀着侥幸心理的黄某认为自己藏得很深,法院不会发现其转卖房屋的事实。很快,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黄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多种强制措施。2021年初元旦假期过完,在黄某准备返回外地上班时,发现自己无法购买高铁票后,才在其父亲的陪同下来到殷都法院执行局。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殷都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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