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1月6日,安阳中院组织开展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第一次集中学习。各民事审判庭和行政审判庭、审管办、赔委办全体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参加学习,安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韶方主持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
会上,民一庭庭长徐宏阁等五名同志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分别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等六个新修订的司法解释进行了深入分析解读,对立法由来、新旧变化等进行了详细阐释。
王韶方副院长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全体审判人员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学习贯彻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核心要义,抖擞精神、集中精力,全身心投入到学习培训中,把贯彻实施好民法典作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王韶方副院长要求,广大法官要带头增强学习贯彻民法典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掀起贯彻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学习热潮,一要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统筹协调好学习培训和执法办案工作,最大限度地扩大学习培训覆盖面;二要组织开展“我讲民法典”活动,各民事审判部门负责人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讲好民法典,结合工作经验开展专题培训;三要多措并举抓好学习研讨,审判人员要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主动深入开展自学,各民事审判部门要结合岗位特点,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等方式,开展“每周一课”学习活动,通过组织条线会议、交流研讨、经验分享、调研答疑等形式,巩固学习成效,促进工作提升;四要组织开展在线学习测试活动,建立健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专业知识考试题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分层次常态化开展学习测试活动,定期检测学习效果,切实做到人人皆知,全员参与,个个争先,学有所获。
此次集中学习是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正式施行之际及时进行的一次蓄能“充电”,通过学习,广大法官对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更加深刻,运用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有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