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基层动态

安阳县法院:庭前“上上门” 1600元主动履行了

  发布时间:2020-12-18 16:50:01



    “这么冷的天还上门来,我还钱,我是真服了你们了。”12月16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水冶法庭干警通过上门调解,快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被告王某对干警冒寒上门化解纠纷发出赞叹,当即履行租赁款1600元。

    原告陈某诉称,被告王某长期租赁其商铺,双方因为疫情期间的租金问题发生矛盾,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陈某将被告王某诉至水冶法庭,要求被告给付租赁费1600元。

    案件标的虽然不大,但对当地营商环境却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法官赵卫军通过阅卷了解此情况后,决定上门办理,快速解决。12月16日7时许,法官赵卫军和书记员冒着严寒,一起来到了被告王某家中,向其说明了来意,同时,向其讲解了案件进展情况以及有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等。“为了一千多块钱,你们一大早……真是太不容易了!”被告王某看到干警和听取一番言语后深受触动,并当即筹钱,履行案款1600元。当日上午10时许,原告陈某领取了该笔款项,案件在庭前得到了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王成 郭向兵    

文章出处:安阳县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455000   咨询电话:0372-3163078  
您是第 51633294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