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安阳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开展影响营商环境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第二次工作例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常树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研究室主任邢霞主持会议,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中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汇报了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省院“6+1”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及交办案件办理情况;中院有关部门通报了1-10月全市法院涉企五类案件立案、审判、执行情况;营商环境三个指标牵头部门负责人分别解读了法院负责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个评价指标。
常树军指出,自省委政法委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以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服务大局、落实“六稳” “六保”的重要抓手,迅速行动,统筹推进,多措并举,深入查摆,及时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当前工作仍存在长期未结民商事诉讼案件专项清理进展缓慢、涉企执行难案专项清理任务艰巨、惠千企专项活动有所放松等问题。
常树军对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以提升三个指标为立足点,常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把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服务工作大局的重要着力点和支撑点,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全方位深层次改革创新。二是以开展“6+1”方案为切入点,深入推进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对于各类长期未结案件,尤其是长期未结民商事诉讼案件和涉企执行难案专项清理,两级法院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逐案梳理案件未结的原因,因案施策,破解案件审理障碍,采取现场督办、定期通报、专函督办等方式,防止案件反复发回,切实严格审限管理。三是以解决涉企问题为落脚点,落实好对辖区涉诉企业尤其是败诉企业要走访调研一遍的要求,充分保障涉诉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将专项活动的重心由走访联络向解决具体问题、构建长效机制转移,注重企业反映的具体问题的解决,逐案研判,对症施策,做好回访,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努力将这项惠企业、促发展的工作做细、做实、做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