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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代表现场见证 查封房产有力

  发布时间:2020-11-10 08:42:31




    11月4日上午,安阳县人民法院组织20余名执行干警深入水冶镇某小区,在人大代表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参与见证下,依法对被执行人房产进行查封,有力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许某等4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李某、许某等4人偿还原告张某借款32.4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4名被告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4名被告在限期内均未履行义务。法官一方面多次上门进行强制执行,一方面积极搜寻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成功查出被执行人许某在水冶镇某小区内房产一套。11月4日,该院组织20余名干警来到该小区,决定对被执行人许某房产进行查封。在人大代表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参与见证下,开锁人员打开门锁,执行干警依次对室内物品进行登记,一个小时后,所有工作进行完毕,当事人在执行笔录上签字后,换掉门锁现场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下一步,法院将按照程序对该房产进行处置,力争申请人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障。

责任编辑:王成 郭向兵    

文章出处:安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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