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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病房里调解止纷争

  发布时间:2020-10-14 15:03:13



    近日,安阳县人民法院许家沟法庭法官郭建岭、书记员路文军等一行3人,深入安阳县人民医院病房内对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案进行现场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刘某履行了赔偿款30万元。

    今年9月份,被告刘某雇佣原告刘姓兄弟的父亲修建蓄水池,其父亲在施工过程中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被告刘某也因此事受伤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事故发生后,因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双方形成诉讼。

    许家沟法庭在收到起诉书后,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考虑到事态比较特殊,矛盾需要尽快解决。法庭工作人员当天去医院向被告刘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当场做被告的调解工作。法官郭建岭结合审判实践和典型案例,面对面做当事人思想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明理释法,最终找到了解决案件的“平衡点”,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签订了调解协议。10月10日,被告刘某按照约定的调解协议履行了赔偿款30万元,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王成 郭向兵    

文章出处:安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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