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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法院:强用执行手段 攻克陈年老案

发布时间:2020-09-21 11:35:52


    2020年9月18日,一大早刚上班,只见一中年男人面带微笑,手中拿着锦旗在安阳市内黄县法院执行局门口翘首以盼。当执行法官刘军伟走来时,手拿锦旗的男人激动的向刘军伟走去,紧紧握着他的手不停的说:“刘法官,谢谢你呀!谢谢你呀!要不是你,我这20多年的老账可真是要不回来了啊。”随后将写着“廉洁为民,秉公办事”的锦旗送于刘军伟手中。  

    这名送锦旗的当事人名叫张某,而他所说的“老账”,要从1997年说起。1997年4月20日张某将本单位分配给他销售的135包小麦,共计12150公斤款项给付,小麦所有权属于张某后,张某将小麦卖给了董某,董某只支付给张某8500元,剩余9725元一直未给,张某无奈之下诉讼至内黄县人民法院,经内黄县法院公开审理,依法判决董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张某货款共计9725元,并承担从欠货款之日起至判决限定期限内的滞纳金。

    规定期限内,董某仍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张某向内黄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刘军伟接收到该案件后,立即对董某名下财产进行线上、线下查询。经过查询发现董某银行卡上有大量存款,具有偿还能力,立即冻结划拔了其银行卡内的11747元,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申请人张某送来的锦旗,不仅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更蕴含了对法院日后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勉励。

责任编辑:王成 郭向兵    

文章出处:内黄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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