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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法院;毁约伤感情 切莫轻借款

  发布时间:2020-08-27 09:14:32


    人们常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好,赛金宝”但安阳市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作为邻里的张某与王某二人却像仇人一样,见面分外眼红。

    2016年王某声称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向邻居张某借款12万元,并承诺半年后偿还,出于对邻居王某的信任,张某将家中所有积蓄都借给了王某。到了还款期限后,王某并没有如约偿还,张某找王某索要欠款,王某均以无钱偿还为由搪塞张某,经过数次催要,王某仍是一分钱也不还。2017年9月,眼看着家中孩子就要上大学,急需用钱,王某还是不予偿还,张某一气之下便向内黄县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2020年4月23日,执行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三日内履行还款义务。但收到法律文书的王某仍不予偿还。在法官向其明理释法敦促其履行时,王某竟玩起了“捉迷藏”,逃避执行。看此情景,办案法官开始对其名下财产进行彻底清查。通过网络四查,发现其名下有存款和车辆,办案法官立即采取存款冻结及车辆扣押等措施。同时向王某开具拘传票及罚款通知书。

    接到罚款通知书后,王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法院对着干,自己如何投机取巧?遂将案款一次性缴纳,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案件虽然告一段落,但是被伤害的邻里感情却终究回不去了,法官在这里提醒您,借款需谨慎,切莫伤感情。

责任编辑:王成 郭向兵    

文章出处:内黄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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