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基层动态

内黄县法院:巧用拘传票促结案

  发布时间:2020-07-21 08:58:19


    受疫情的影响,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受到了很大限制,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信守法的社会风尚,树立司法权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中,以人民为中心,开拓思路,穷尽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履行裁定判决中相关的内容。

    在受理李某申请执行王某、李某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2018年3月28日内黄县法院依法判决王某与李某甲共同偿还李某借款50000元及利息。自判决生效后,王某等2人迟迟不予给予,无奈之下李某于2020年5月10日向内黄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于5月11日向王某等2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但二人不予履行。2020年7月15日内黄县人民法院向王某等2人下达了拘传票,严明应到时间、地点、要求。2020年7月16日二人准时到达内黄法院执行局,在办案法官对其明理释法,并告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后果后,摄于法律的威严,二人当即将案款凑齐,案件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王成 郭向兵    

文章出处:内黄县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455000   咨询电话:0372-3163078  
您是第 4774923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