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法官,我们姊妹筹钱履行欠款,我们不想让我们姐姐当‘老赖’了,请尽快把她的工资账户给解冻了吧”。被执行人周某的姊妹们来到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说道。
2015年到2017年间,史某、连某、田某及郭某相继借款给周某,共计借款48102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周某都以没钱无力还款为由推脱,原告无奈只能诉至法院,后经殷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周某偿还四名原告共计481020元。判决生效后,周某久不露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四名原告向殷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执行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周某名下有房产两套,法院依法对周某名下房产经评估拍卖,所得执行款也全数履行到田某及郭某执行案件中,剩下的就是未执行到位的史某和连某欠款了,后又了解到被执行人周某是某钢厂退休职工,遂依法冻结了其名下工资账户。房子被强制拍卖,工资也被冻结,被执行人周某深深体会到当“老赖”的滋味不好受,整日郁郁寡欢。周某的姊妹们看到法院的执行力度,主动联系上法官,表示愿意替其偿还借款,让周某早日过上正常的生活,同时希望法官联系申请人能够宽限一段时间筹款,申请人同意了周某姊妹的要求,并自愿放弃相应利息。两天后,周某的姊妹们如约来到法院执行局,带来了筹集到的一大摞现金87300元,如数交给了申请人史某、连某。至此,周某背负的欠款全部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