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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道交纠纷极速办 当事双方都来赞

  发布时间:2020-07-06 16:50:54


    “这赔偿款俺愿意出,但这锦旗俺觉得送的值,你们可得收下啊!”肇事人冯某面对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赞叹不已。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俺也表达一下心意,俺的锦旗你们也得收下。”受害者郭某家属也对参与调解人员表示感谢并赠送了锦旗。

    7月1日,安阳县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快速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安阳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法官王改玲、书记员秦海霞及该中心两名调解员杨富生、韩锡林的共同参与下,当事人之间达成了共计赔偿33.7万元的调解协议,案款已全部履行完毕。

    4月9日8时许,冯某驾驶货车倒车时与郭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导致郭某死亡。经安阳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认定当事人冯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经多方调解,赔偿数额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6月1日,受害者郭某家属向安阳县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提出申请,希望能够尽快得到赔偿。

    该中心受理此案后,法官、书记员、人民调解员迅速了解了相关情况,并采取“面对面”和“背靠背”方式分头调解。从“法”出发,从“理”入手,一方面让肇事人冯某换位思考,多想受害者的困难和不易;另一方面积极安慰受害者郭某的家属,详细向他们讲解交通事故法律法规及赔偿标准,希望其依法讨要赔偿款,切不可提过分过高要求。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使肇事人冯某、受害者家属及保险公司之间达成了共计赔偿33.7万元的调解协议。

    肇事人冯某赔偿后得到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其犯交通肇事罪被从轻处罚;受害者家属快速拿到了赔偿款,心灵及时得到了抚慰,以后可安心生产生活。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并先后向法官和调解员赠送了锦旗。

责任编辑:王成 郭向兵    

文章出处:安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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