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开展,6月8日下午,第八党支部在9楼会议室召开“以案三释”警示教育讨论交流会,安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方按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讨论交流会。
会上,在听取支部党员讨论发言后,王韶方副院长指出,这次讨论交流会准备充分、组织规范,每名同志的发言都很深刻、到位,讨论交流氛围严肃、认真,讨论交流会整体效果很好。今后要经常通过这种方式开展组织活动,不断加强支部建设和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对做好“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工作,王韶方副院长提出要求,一要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及时学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院党组各项工作安排,开展好党支部各项活动,不断在党支部活动中汲取工作动力;二要强化法治意识,认真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要敬终如始,把每一起案件都当做第一起案件来办,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始终以平和、冷静、客观的心态对待当事人;三要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民事法官“七个不准”。将严明纪律、敬畏法纪的他律转化为自律,做一个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人。以高尚的职业操守、严格的行为规范和优异的工作业绩,展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司法形象,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