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烈日炎炎,安阳市汤阴县法院菜园法庭法官张红霞与两名工作人员,来到汤阴县任固镇商城村一处民宅,对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勘查。
该起纠纷系被告租赁原告位于任固镇商城村的宅院进行服装加工,租赁使用期间,宅院在夜间发生火灾事故,导致原告房屋烧毁。汤阴县公安消防大队作出了火灾事故认定书,原被告协商解决无果,起诉至汤阴县法院。菜园法庭受理该案件后,为了更好的了解民宅起火原因、起火部位及房屋现状,承办法官张红霞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进行勘查,详细询问了当事人该宅院租赁及使用情况,查看了宅院进户线及接线表箱,并通过邻居了解被告平时服装生产的具体情况,随后又联系商城村委会工作人员及村电工了解涉案宅院线路排查及整改情况。
勘查完现场已到中午,法官顶着烈日、不畏辛苦,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现场调解,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条文及规定。这种“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务实审判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肯定和信任,为后续调解、审判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