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谢谢,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钱,这下我可放心了。”2020年5月25日,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三团队李庆彬法官利用手机对当事人反复劝解,顺利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2013年牛某与姜某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后感情破裂离婚,二人婚后育有一男一女,女儿已成年由被执行人姜某抚养,儿子依法判决由牛某抚养,因离婚前儿子一直跟随牛某在外地生活,法院依法判决二人解除婚约关系的同时,姜某需给付牛某1万元的抚养费。但自2019年9月26日,判决生效后姜某一直未履行义务。
无奈之下,2020年4月23日,牛某向内黄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到案件后的李庆彬得知此案件为涉民生案件,在向姜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后,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姜某进行沟通,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后果。在李庆彬的努力下,姜某将1万元执行款交于法院,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往往由于家庭纠纷不仅涉及到金钱,更掺杂了诸多情感因素。因此,执行法官在进行案件办理时,需要在法理与情理中找到平衡点,让执行能够兼具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