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提前部署,周密安排,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法院于5月27日上午依法成功腾清房屋两套,合理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上午9时,腾房实施小组两路成员首先来到龙安区安彩大道某小区,对该小区一处案涉房屋开展腾清工作。居住在此的案外人聂某私自揭掉了送达人员张贴于门口的腾房公告,5月23日上午被拘传至法院,当天做笔录时其承诺5月25日前自行腾清房屋,并将钥匙交到法院,但直到26日聂某也未履行腾房义务。执行法官立即会同腾房实施小组,参照以往腾房经验,制定本次腾房工作计划及预案,组织人员27号上午前往案涉房屋。聂某依旧态度蛮横不肯协助腾房,执行法官再次向聂某释明后腾房工作正式展开,清点物品,登记造册,所有工作进行得有条不紊,临近中午时全部腾清,等待下一步进行评估拍卖。
上述房屋腾清工作有序开展后,另一路腾房小组成员驱车赶往位于弦歌大道另一处需要腾房地点。经了解,该处房屋由于物业公司因被执行人杜某欠缴物业费导致杜某无法腾房。执行法官现场详细向物业经理讲明了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需要不同的处理方法,如果其再一味阻拦,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将由其自行承担。物业经理厘清其中的利害关系后,当场给予配合,杜某随即协助腾房小组人员将案涉房屋内物品全部腾清。
强制腾房是执行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关乎多方利益和案件进展程度,为了做好该项工作,龙安法院积极探索,积累经验,通过提前预判风险,制定预案,文明规范执行,尽可能地减少由此带来的不利因素和不良影响,最大限度地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