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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法院:紧盯案件执行 化解金融风险

  发布时间:2020-05-19 11:13:14



    2020年5月15日,在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内,一派其乐融融。申请人代理人双手捧着一沓沓崭新的百元现金,为法院的执行工作点赞。

    这是一起涉金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申请人为内黄县某银行,内黄县法院城郊法庭于2019年9月11日收到该执行案件后,立即于当天下午向被执行人樊某、樊某甲、李某、宗某4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判决书生效的还款义务。但接到通知书后的4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为加快办理涉金融执行案件,办案法官郭卫峰迅速对被执行人展开了行动。郭卫锋通过线上线下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樊某名下有一辆奥迪汽车,当即于12月12日将该车辆扣押至内黄县法院城郊法庭。

    经过多次与被执行人樊某的沟通,郭卫锋对其明理释法。被执行人樊某认识到自己必须对案件负责,表示愿意主动处置该车辆。在郭卫锋和被执行人樊某的共同努力下,案外人张某购买该车辆。2020年5月15日,被执行人樊某将13.5万元购车款交至内黄县法院城郊法庭。案件在郭卫锋与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下,达成和解协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高执行质效,内黄县法院坚持不懈,以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目的,全力以赴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责任编辑:王成 郭向兵    

文章出处:内黄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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