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0日,随着一张张联合通告、当事人清单贴满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各个乡村的公示栏,敦促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活动逐步在该县“火”起来了。当天,由内黄人民县法院70余名干警组成的13个小组在院领导的带领下,对全县17个乡镇500余村庄展开宣传。
活动中,干警们将《内黄县人民法院 内黄县人民检察院 内黄县公安局 内黄县司法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联合通告》以及印有当事人基本信息的《内黄县人民法院关于敦促某某乡镇某某村未履行裁判义务当事人清单》张贴于该当事人所在村庄的公示栏、家门口,并对围观群众耐心细致地讲解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人有责,逾期不主动履行将造成严重后果等相关法律知识。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内黄县法院干警还对当事人的邻里乡亲说明来意,希望他们能够转告当事人尽快履行义务。
4月20日下午3点,内黄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军带领的第一实施小组来到了分包的后河镇。在与后河镇党委书记李晓涛座谈的过程中,王海军详细介绍了本次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等,并征求法院工作意见建议。李晓涛表示近年来内黄县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打击“老赖”势头猛、效果好,人民群众满意度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后河镇党委将继续大力支持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随后,王海军、李晓涛一行奔赴后河镇大柴村等数个村庄与村两委座谈,阐明活动情况、征求群众意见、粘贴《通告》《清单》,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截止4月21日上午12时,13个小组共张贴敦促履行《通告》《清单》2000余份;主动履行2人,履行标的1.2万元;达成和解协议5件,标的27.9万元,为内黄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信守法的社会风尚,树立司法权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通过广泛的宣传,有效遏制了不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为法院的执行工作和敦促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专项活动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