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娜,女,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在安阳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从事民事立案、送达,民事诉前鉴定、诉前保全、民事跨域立案、协助员额法院审理民事小额诉讼案件及刑事自诉案件审查工作。
因“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周娜同志2月2日从新乡返回安阳后,按照上级法院通知要求,并结合当前防疫工作的需要居家隔离。
周娜同志居家隔离期间坐卧难安,因为原告申某诉被告杨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牵动着她的心,该案件定于2020年2月5日上午8点30分开庭,因疫情防控期间人员不宜聚集,无法面对面进行诉前调解,虽然诉讼标的只有1000元,但周娜同志深知群众利益无小事。
“上不了一线,俺在家多想想法,说不定案件就能化解了。”周娜同志拿起手机,先后拨通了双方当事人的电话。起初被告杨某对法院工作不理解,态度蛮横无礼,认为原告因为1000元到法院起诉,让他感觉颜面无存,拒不配合。但周娜同志并不气馁,以女性特有的耐心和韧劲,讲解当前疫情形势,并对案件进行明理释法,最大限度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缩短心与心的间隙,最终找到了情与法的平衡点,被告杨某同意调解案件。随后,周娜通过微信三方连线,经过一系列努力,最终被告杨某将拖欠工资款1000元通过微信转账给原告申某,原告申某通过微信向法院申请撤诉,至此该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最后,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在特殊时期的工作表示赞扬,原告申某在微信里一个劲的说:“没想到,没想到,这样我就把工资领到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