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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法院12368服务热线接待常见问题答疑

发布时间:2020-02-07 15:48:38


    1.春节后法院何时上班?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通知要求,安阳市两级法院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2月3日(星期一)起上班。

    2.疫情防控期间,法院窗口开放吗?如何立案?

    答: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控措施,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传播,减少群众走访途中以及到诉讼服务中心聚集可能来的感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央、省委、市委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最高院、省高院有关通知精神,安阳市两级法院已于2月3日起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停止办理线下案件受理、纸质卷宗移转等诉讼业务,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诉讼服务中心关闭期间,当事人可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律师服务平台、12368电话热线或者邮寄等方式,办理申请立案(包括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交纳诉讼费、提交诉讼材料、电子卷宗移转、案件查询、法律咨询诉讼服务事项。(12368诉讼服务热线需在法院工作日拨打,具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3.疫情防控期间,如何邮寄立案?

    答:当事人、代理人可以将已经准备好的立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提交,法院在收到立案材料后会进行立案审查。随后,立案法官会主动联系,告知审查结果等。另外,邮寄立案最好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字样。

    4.疫情防控期间,是否可以申请延期开庭?

    答:可以。当事人可以因疫情防控原因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法院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决定延期开庭的,也会告知当事人。申请延期开庭需及时与承办法官联系。

    5.疫情防控期间,我想联系法官怎么办?

    答:您可以直接拨打承办法官的办公电话,或通过拨打12368热线,由坐席员为您查询法官的办公电话或向法官派发工单。

    6.由于疫情防控延长了假期,案件上诉期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通知,延长春节假期至2月2日,故上诉期最后一日在2020年1月24日至2月2日期间的,以2月3日为上诉期间届满日。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立案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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